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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四兄弟死亡被判7年,死者儿子:将会上诉,众多疑点没解释
送交者: 桃花岛的嗷喵儿[♀☆★★😊★★☆♀] 于 2021-02-02 16:10 已读 7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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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某国酒驾致四兄弟死亡。左为潘某国,右为闫某华。 6park.com

2月2日,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4兄弟身亡案”正式宣判。被告人潘某国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赔偿270余万元;被告人闫某华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对于杨某新提出的“在事故中不负责任”说法,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闫某华有包庇行为,但未指使潘某国逃逸,不符合交通肇事罪共犯要件,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对于潘某国方提出的紧急避险一说,法院认定不成立;法院还认为,受害人家属提出的精神抚慰金要求没有法理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1】事件存疑点,和家人商量后会上诉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受害者家属赵先生,对方表示,对于法院判决的结果不满意。“只判了7年,而且有很多有疑点的地方没有解释清楚。”



“如果把我们的疑点解释明白,哪怕还是维持原判,我们也能接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敷衍我们。不是一条人命,是四条啊,怎么能不清不白的。”赵先生说。



法院提及,警方要被害人赵某海去医院遭拒绝一事,赵先生表示否认,并称在前两次庭审中已经将此点否认,但是不知为何还采信此点。



“而且警方带走的是潘某国,如果潘某国全程是和警方在一起,那为什么要给他定为逃逸,和警方一起不就是被控制住了吗,这一点也没有给我们解释。”



赵先生称会和家人讨论上诉的相关事宜,但是年前不一定会开庭。“我们咨询过律师,他们都说改判的可能性其实不大,但是我们觉得不能让这个事情就这样结束。很多疑点都没有解释清楚。”



对于法院的判决,被告人潘某国和闫某华表示,是否上诉需要后续与律师商议。



【2】政法委副书记酒驾致四兄弟死亡



2020年4月4日,赵先生的父亲和三个叔叔在祭祀扫墓途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汽车相撞,导致车上三人当场死亡,赵先生的父亲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起事故中,肇事车辆驾驶员潘某国及乘客闫某华也受伤。

在调查的初期,闫某华曾为潘某国顶罪,潘某国则在发生事故后逃逸。案发几小时后,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13mg/100ml,构成酒后驾车。



事故原因,经调查,系潘某国在省道上开车时,遇杨某新在非机动车道内停车。杨某新开启左前车门时,潘某国为了躲避驶入对向车道,导致与赵先生父亲的车辆相撞,随后又杨某新的车撞在一起。

事故认定书显示,潘某国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新负次要责任,赵某启、赵某山、赵某飞、赵某海、闫某华无责任。

同年5月8日,潘某国被免去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几天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潘某国的车头撞坏了,我们的车更惨,都撞碎了。我妈知道出事之后就告诉我,我就第一时间买了票,从西安飞回来。”赵先生谈到当天情况仍忍不住哽咽。

【3】逃逸致人死亡,找同车人顶包被举报



赵先生告诉记者,如果对方没有逃逸,让父亲及时得到救治,那可能不会有生命危险,“我父亲是脾脏破裂,失血过多而亡,及时救治可能还能活。”



此前开庭,潘某国曾当庭道歉,称“因为我的犯罪行为给你们带来的痛苦,我确实非常后悔,也非常痛心、内疚,我向你们道歉,向你们赔罪。我感到无比痛心和后悔,我一定会认真悔罪,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最后我还要向被害人家人道歉,用我的余生去赎罪。”

对于潘某国的道歉,赵先生当庭表示,“不接受潘某国表演式的道歉,他现在还在极力辩解,甚至连逃逸都不承认。”



赵先生称,事故初发生时,同车的闫某华曾为潘某国顶罪,但是后来反悔,“他家里人不同意,直接给举报了。”对于闫某华,赵先生认为其应构成共犯,但法院认定,其未指使潘某国逃逸,不符合交通肇事罪共犯要件。



对于判决,赵先生认为疑点过多,“出事时是路人报的警,警方把潘某国带走了,但是警方把人带走为什么还要定肇事逃逸。出事地点离医院只有5分钟车程,结果他们7点40走,8点20到,将近10点才抽血。”



“测酒精的时候离事发已经有几个小时了,这个时候都构成酒驾,那我在想,如果到医院就测,是不是会构成醉驾?而且医院的监控我们也没有看到,什么具体情况都不知道。”赵先生称,现在想找一下专业的机构,咨询测酒精的相关情况,看是否能对上诉起到帮助。



“虽然都说改判的几率很小,但是我们肯定还是会去上诉的,起码要把疑点解释清楚,不然我们一定会追究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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