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网际谈兵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征文:后特朗普时期的特征
送交者: 大树[♂★★★R23★★★♂] 于 2018-08-13 3:30 已读 11974 次 7 赞  

大树的个人频道

后特朗普时期的特征

1, 特朗普的倒行逆施并不令人奇怪。尽管他所做的所有的事情对双方都不可能产生重大的影响。特朗普推行以 经济制裁代替以往的军事和政治手段。就好比古代战场上打仗去,用的却是木质的兵器;或者是在现代战争 中使用的都是橡皮子弹。虽然也能疼,但是不要命。很多西方人都喜欢使劲的说些什么“这次大战中中国快 挺不住了,肯定损失重大。”可是他们说的不是他们眼睛看到的事实,而是他们心目中最盼望的那种情况。 他们希望,在他们两千亿美元的贸易制裁中,中国经济应声而倒,烂的一塌糊涂。他们大获全胜。美国从此 没有任何阻拦的统治世界。可惜,这种情况不会出现,一厢情愿罢了。用句中国的老话来说就是:一场‘黄 粱美梦’。 2, 为什么他们这么迫切的希望中国失败呢?毕竟这只是一个不疼不痒的小仗。这便要看特朗普的情况了。这是 为他定身而做的政策,是后特朗普时期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因为特朗普拉开了那么大的面打贸易战。不管是 亲戚朋友还是对手全都在他的打击之下。这样做一来是他不懂兵法,二来他不是没有考虑到这样做的风险, 而是他有自己的打算。这就是:在他下台之前,一定把这些事情都做一个了结。特朗普在贸易战中屡次撕毁 合同,例如对中国。昨天刚谈好协议,第二天就撕毁了;上任总统与伊朗谈好的协议,他也给作废了;和日 本的TTP他看着不顺眼就拒签了;联合国组织的决议他认为不合胃口,他就退出了。种种这些都是西方道德 文明中非常憎恶,坚决反对的。所以他必须要在他下台之前做一个了结。作为了结的结果,如果他取得了胜 利,那么,按照成王败寇的原则。他撕毁协议的劣迹后面的人也说不得什么。但是如果他撕毁了协议,并且 没有完成,那么所有这些都会为今后他的对手留下一个把柄,是他的彻底失败。所以在后特朗普时代。特朗 普首要的问题就是把已经打响的贸易战争迅速取胜,起码不能让它延续到自己对手的手里边。他有可能连任, 但是必须按照不能连任做准备。所以这时候中国反到不用着急。 3, 虽然这个仗打的不疼不痒的。可是他却表明了一种趋势:中美之间的最好的日子恐怕已经不复存在了。特朗 普不可能长期的盘踞那个位子。可是他之后的人,无论是谁都不会比它做的更仁慈。中国面临的情况也不会 更好。到了特朗普执政的后两年,他的政策很多都是他的极右派班子作出来的。这时候我们发现:他的这些 政策已经不再是经济斗争那么简单。它简直就是一伙人在争凶斗狠。你狠,我比你更狠。大家都不准备解决 问题。都在争这口气:“我的经济垮了没关系,反正我就这两年了。你们还要长期的混下去呢,连连任限制 都取消了。你们能跟我这样逗斗狠吗?你们能比我更狠吗?”特朗普的这个政策最大的特点就是把烂摊子推 给以后的人。制造了关税壁垒以后,自己的经济肯定要受打击。只是这一结果要晚一点儿才能出现。所以特 朗普只要保持现在表面上光鲜就可以。作为他的接班人,下一任美国总统则要开始修补各个领域的窟窿。包 括政治的,国际关系的,民族间的,盟友间的。总之,这堆烂摊子就留给后人去做吧。因为他的对手却在这 么想:“以前的日本因为不够狠,所以被人欺负,经济20年翻不了身。这个损失可不是小数,没有国家输得 起。所以你要狠,那我就陪你狠。咱们狠到底。”到了最后,美国人所盼望的,特朗普望穿双眼所盼望的 ‘胜利’绝不会到来。局面一定是世界经济危机的提前到来。造成的损失除了经济还包括政治,军事方方面 面滴。损失都要他的后人去修补。这就是后特朗普时期的表象。

评分完成:已经给 大树 加上 1000 银元!

评分完成:已经给 大树 加上 1000 银元!

评分完成:已经给 大树 加上 1000 银元!

评分完成:已经给 大树 加上 1000 银元!

版主:两极的世界于2018_08_13 8:01:28编辑

喜欢大树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大树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网际谈兵首页]
大树 已标注本帖为原创内容,若需转载授权请联系网友本人。如果内容违规或侵权,请告知我们。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