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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不以结婚为目的的交往是耍流氓? 由 aqw 于 2018-05-06 14:53 根据联合国2019年生效的”日,累哇“行为公约。 以下几种算是耍流氓。 1.在对方神志不清的时候发生的性关系。 2.用加薪,提职,买包包。买化妆品等手段诱导下发生性关系的。 3.在非安全期的情况下,不采取任何避孕措施。导致女方怀孕又不想负责任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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