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广东,河南女子与不认识男网友发生关系怀孕产女,将婴儿摔死
任何时候,女孩子都要自尊自爱,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轻易的将自己交出去,同时也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否则到头来后悔都为时已晚。事发广东省增城市,时年23岁女子小颖(化名)因为网络交友不慎而怀孕,后来在宿舍厕所马桶内产下女婴,因担心他人知晓,慌乱中将女婴从窗户抛出并因此导致女婴死亡。2021年11月3日,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公开了这起故意杀人案的起诉书,还原了这起案件发生的全过程。
女子小颖,汉族,初中文化,农民,户籍地河南省汤阴县。小颖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依法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此案查明,3月31日凌晨约1点,在增城市永宁街碧桂园凤凰城某某苑4街8号宿舍603房,小颖在房间厕所马桶内非婚产下一名足月的女婴,因为害怕被同住的姐姐及同事知情,小颖用塑料袋将女婴包好从窗户抛出,致使婴儿坠落2楼阳台死亡。
小颖的辩护律师认为,小颖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小,并且小颖是网络交友的受害者,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请求法庭对小颖从轻处罚,适用缓刑。 6park.com 钟某说道,她和小颖一同居住在员工宿舍603房,小颖除了肚子有点大之外平时也没有什么异常。3月31日凌晨因为下雨又打雷,而且她用耳塞聊电话,聊完她就睡了,没有发现宿舍和洗手间有什么异常情况。小颖有无怀孕她不清楚,她曾听她说没有男朋友。
小颖被捕后供述,3月31日凌晨约1点,当时外面下雨而且打雷,她在增城市永宁街碧桂园凤凰城某某苑4街8号宿舍603房的床上,发现下体有液体流出来,知道这是孩子要出生的现象,于是她拿着一把化妆用的剪刀进了厕所,把睡裤和内裤脱下来坐在马桶上。
过了一会儿她感觉到婴儿很快从她身体内出来了,婴儿生出来以后就掉到马桶里面,她看了一下有很多血,她下意识的按了一下冲水的按键,马桶冲水时婴儿哭了一声,她把婴儿抱起来,拿剪刀把脐带剪断,再把婴儿抱起来看到是一名女婴,当时女婴闭着眼睛,没有哭也没有动,她以为她冲水时候被水淹死了。
当时她很害怕,又怕吓到同住的姐姐和同事,就把婴儿放进垃圾桶。垃圾桶套着白色透明的垃圾袋,当时她以为女婴死了很害怕,就把垃圾袋提起来,推开窗户把装着婴儿的垃圾袋从窗户扔到楼下,并听到婴儿坠地的响声,接着又听到婴儿哭了两声,她才知道女婴被她扔下楼前是没死的,她心里很难过,后来她就回到床上休息,第二天又到美容院上班。
案发一年前5月她通过手机微信认识了一名男性网友,她们通过微信聊天后见了三次面,那名男子的姓名她不知道,只知道他是南方人,其他情况不详,最后一次见面她跟他在新塘某某俱乐部发生了男女关系,事后她很后悔就把该男子的手机号码和微信号删掉了。
后来她才发现自已怀孕了,因没有手机号码和微信号就无法联系该男子,她想到医院把胎儿打掉,但又狠不下心做流产手术,当时她想把孩子生下来走一步算一步,又担心没结婚就怀孕被她姐和同事知道了不好,所以她一直瞒着她们。她姐和同事曾问过她肚子大的原因,她说是肚子胀气不排便所致,她们还叫她去看医生,她没有男朋友,也没有与其他男子发生过男女关系。
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小颖作为成年人,应该知道将新生儿生在马桶中会对婴儿不利,后来又将婴儿扔下楼,她明知这会造成婴儿死亡,却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没有采取任何试图挽救的举措,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小颖因网络交友不慎而怀孕,后来在宿舍厕所马桶内产下女婴,因担心他人知晓,慌乱中将女婴从窗户抛出并因此导致女婴死亡,她犯罪的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也小。小颖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已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小颖的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她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对小颖宣告缓刑。
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小颖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评分完成:已经给 我在枫林中哭泣 加上 200 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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