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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男子发现银行漏洞偷走银行3000万
送交者: 我在枫林中哭泣[♀★★★★女中豪杰★★★★♀] 于 2021-12-24 20:42 已读 675 次  

我在枫林中哭泣的个人频道

即便是三岁小儿也知道,银行里面有很多钱,不过这些钱都是储户存进去的,即便是银行背后的实际掌控者也不能随意动用,“如果银行是我家的那我就发达了”的美梦,从普遍意义上来说,当人意识到银行存在的作用时就会落空,不过这并不妨碍依然有人觊觎它。


(部分图片仅供叙事)

马某是沈阳人,高中毕业,按理说文化程度已经不算低,但一直没有能找到工作,同父母要钱和朋友开了一家二手车店,然而他喜欢钱却没有赚钱的耐心,钱投进去就听了个声响,之后没多久又开始弄比特币,结果比特币也赔了,从此以后就在家啃老。

啃老其实只要他父母不介意,旁人也没什么好说的,但马某这个人不安分,总想用旁门左道弄钱,刚好他对计算机网络技术非常感兴趣,没事就使劲儿琢磨,也算是入了门,平日里只要银行网银更新,他就使劲逮着抓包软件找漏洞。

也是瞎猫碰着了死耗子,某银行“存单质押贷款”业务平时办理需要很多资料,还必须遵守个人存单质押贷款额度起点为1000元,贷款质押率不超过质押存单面额90%的规定,但该银行网银推出该业务后,系统存在漏洞,马某通过技术手段可以由此“空手套白狼”。


比如他往该银行银行卡存50元,然后通过计算机网络技术手段修改定期存单的金额,让系统默认他有50万元,于是他可以绕过各种流程,不费吹灰之力就从银行里用50元贷款45万元,后来他仅用一张卡就贷款了500万元。

贷款下来以后,马某会用这个钱去买点卡,然后低价转售给张某,通过这种方式套现,钱来得非常轻易,马某因此一发不可收拾,疯狂从该银行网银里骗贷3000万元,买了一堆奢侈品,租了一栋大别墅,整日里吃吃喝喝,乐不思蜀。

可贷款总归是要还的,到时候又该怎么办?马某买了一堆R8、迈凯伦、阿斯顿马丁等豪车,打算以二手车价格卖出去,一部分则作为婚车出租,他认为一辆豪车即使二手卖出去也能赚不少钱,而租出去往往一次能回50万,赚回3000万不过是迟早的问题。


不过其实随便想一下就知道,马某确实没有赚钱的天赋,一辆全新豪车当二手车卖,或者是租出去,不管怎样都得亏本,因为二手车价格总是和新车差一大截,也不是所有人都租得起豪华婚车,租得起的人也根本就不会去租,车库里就一堆。

所以这不过是马某为骗贷行为找补罢了,实际上他根本没想做豪车生意,每天就是骗贷、套现、让3个马仔帮他取钱,然后带着马仔们花钱,沉浸在一夜暴富的快乐当中,不过由于马某害怕他们学走自己的技术,也害怕被更多人知道后暴露,所以什么也没跟这3个马仔说。

正常情况下,有赚大钱的方法却不告诉兄弟,那是不仗义,但银行查出亏空,警察将马某带走后,3马仔只想感谢马某的不仗义之恩,俗话说“不知者无罪”,3马仔除了取钱花钱以外,没有参与犯罪,因此检察院作出了不逮捕他们的决定。


回收且转卖马某点卡的张某就不是无罪之身了,虽然他辩称不清楚马某的钱是怎么来的,但像这种高频、低于市场价的转卖方式,正常人应当预见其中犯罪的可能性,因此转卖点卡的张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与此同时,马某则构成贷款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贷款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马某骗贷3000万,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张某转卖数百万点卡,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两个人走到这一步,张某是没能忍受住诱惑,以为掩耳盗铃可以瞒天过海,而马某则是没意识到自己的技术,可以用在正道上。

其实现在一些企业开设了“漏洞奖励计划”,这个计划就是指一些科技行业,金融行业,因为长期受到安全威胁,从保护客户的角度考虑,会奖励一些天南海北偷偷为企业提供漏洞信息的“白帽子”,比如说贝宝曾一年就奖励了1000名这样的白帽子。

另外一些企业会直接招募一些人过来,为自己的系统寻找bug和漏洞,然后给予奖励,甚至一些银行和机构就有发现漏洞告知后,可以进行奖励的措施,小漏洞小奖,大漏洞重奖……马某的行为实在是怀才之人的下下策,不可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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