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车迷沙龙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又出事了!继拖挂后,背驮式房厢再被罚,加装房厢到底合不合法?
送交者: 我在枫林中哭泣[♀★★★★女中豪杰★★★★♀] 于 2023-09-13 15:11 已读 3003 次 1 赞  

我在枫林中哭泣的个人频道

今年8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二零二三年至二零二四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提出“鼓励企业加大高端化、定制化的房车、皮卡等产品的供给,深挖细分市场消费潜力”。

然而通知发出没多久,2023年9月6日,一位使用“皮卡装载背驮式房厢”自驾318川藏线的博主 @郝好旅行 突然爆出,自己在途经雅江时被当地交警认定加装背驮式房厢没有备案并以非法改装(改变机动车外形)的名义进行处罚,一时之间,关于本次事件处罚的依据是否合理?皮卡加装背驮式房厢是否需要备案?以及是否可以可以合法上路?在网络上引起不小的争议。 6park.com

6park.com

6park.com

首先来看皮卡加装房厢是否需要备案以及本次事件的处罚依据是否合理这两个问题。

什么条件下需要去车管所进行备案?2022年5月1日起实行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章机动车登记 第二节变更登记 中已经进行过明确的说明: 6park.com

6park.com

6park.com

根据机动车备案要求及条件来看,可以随时拆卸的背驮式房厢并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这也意味着本次事件并不是需不需要备案的问题,而是压根无法进行备案登记,当地交警所认定的没有备案自然站不住脚,那么非法改装(改变机动车外形)的处罚依据是否合理呢? 6park.com

6park.com

从视频来看,本次事件的处罚依据应当是来自《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除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该处罚条款真的适用本次事件吗?虽然后面装载了一个背驮式房厢,但房厢并不是焊死在车上的,而是随时可以拆卸的,拆卸后,皮卡车的外形、技术参数依然和原来保持一致,也自然不符合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处罚标准。 6park.com

6park.com

从《机动车登记规定》来看,以非法改装(改变机动车外形)处罚实属引用法律不当,而且长期使用≠固定使用、固定安装≠非法改装,如此处罚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不合法,但这并不意味着自己为皮卡车加装背驮式房厢是可以合法上路。 6park.com

6park.com

作为交通参与者,行驶在道路上时,背驮式房厢属于货物的范畴,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房厢不属于货物,房厢属于货物自然就不存在车辆违法改装的问题;其次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多长时间货物必须装卸一次,也没有规定货物在静止状态下不能“住人”。但既然属于货物,自然有货物装载的规范要求。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中明确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

(二)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三)摩托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三轮摩托车载物宽度不得超过车身。

载客汽车除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汽车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皮卡车既不属于常规货车也不属于载客汽车,2022年5月1日新实施的国家标准-多用途货车通用技术条件把双排皮卡定义为多用途货车,适用载货标准为: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

宽度是否超过车厢暂且不提,突出的额头部分显然是已经不符合载物规定了,这也意味着,虽然本次事件以非法改装处罚属引用法律不当,但如果依照载货规定对其超出车厢的额头部分以载货超长进行处罚却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6park.com

6park.com

不过同时也引出另外一个疑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最近一次修订的时间是在2017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已经出现滞后性,也让新事物的出现没有及时的法规支持和明确的条文约束,各地面对相同事物的执法标准也并非统一,各有各的说法。

不过相信随着未来相关法规条款的补充、修订,与房车旅行有关的法律界定将会越来越清晰,房车上路合规将更为严谨并得到进一步支持。

喜欢我在枫林中哭泣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我在枫林中哭泣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车迷沙龙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