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史海钩沉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诬告女儿被猥亵的妈妈,赔了6万块
送交者: wwwyu[♂★★★★声望勋衔18★★★★♂] 于 2024-05-02 19:08 已读 1872 次 1 赞  

wwwyu的个人频道

去年7月份的时候,江苏无锡的一位妈妈上网实名曝光,说自己的3岁女儿被一家蛋糕店的男老板给猥亵了。

可是自己呢,却求告无门,因为这家蛋糕店的老板手眼通天,事发已经过去3个月了,可是无锡警方却一直不予立案。

此事迅速在互联网上发酵,引爆。

短短一天时间,该条视频下面就有多达8万多条评论。 6park.com

6park.com

可是这件事情是有疑点的。

按照常理来判断:一家蛋糕店的老板能有什么背景?换句话说,他要真有背景,也不可能来开蛋糕店了啊。

而且,猥亵幼童那可是重罪,为啥警方一直不愿意立案呢?

这又是因为什么呢?

不过下面的网友们却很愿意相信这名妈妈的话,因为“三岁小孩子是不会说谎的,拜托帮帮她们吧”。

然后这名蛋糕店的老板就被人给网暴了。

不光他的姓名地址被人给扒到了网上,还有他的蛋糕店,也被人在大众点评上给找到了。

然后无数愤怒的网友们跑到下面对老板进行恶毒的辱骂和人身攻击。 6park.com

6park.com

人家蛋糕店老板撑不住了啊,谁能经受得起这个啊?

于是他赶紧出来澄清,说自己在案发的那几天根本就不在无锡,回湖北老家去了。

而且,他还出示了高铁车票,来替自己证明清白。

连作案时间都没有,这下总可以了吧?

可是没想到,女童的妈妈却说是自己记错了时间,案发时间有可能是……等等,你刚才说你几号不在无锡?26号到30号是吧?

那行,案发时间应该就在20号-25号。

这几天你总有作案时间了吧? 6park.com

6park.com

其实看到这里,细心的朋友们应该都发现这里面的问题了。

明显是存在很大漏洞的。

而随后,仅仅不到24小时,无锡警方就通过了此事的调查结果。

1,警方查看了蛋糕店和沿途620个小时的监控录像,逐帧查看,证明了店主是无辜的。

你不是改口说案发可能是在20号-25号吗?

现在有620个小时的监控为证,相当于是25天的活动轨迹。

你还有什么话说?

总不能说事情发生在2月份吧?

2,警方在第一时间陪同女童去妇幼保健院进行检查,发现它并没有受到侵害,她下体的问题只不过是外阴炎,主要是小孩不喜欢喝水,不注重卫生导致,没有发现任何男性DNA。

蛋糕店老板是无辜的,女童又没有受到侵害。

综合以上两点,警方这才不予立案。 6park.com

6park.com

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警方决定不予立案这件事发生在4月份。

摆证据,讲事实,所有的东西都摆在面前了。

这已经足以证明蛋糕店老板的清白了。

按理说,这件事应该就结束了吧?

可是没想到,这名女童的妈妈居然还不依不饶,一直幻想着自己的女儿真的遭受到了蛋糕店老板的侵犯,而老板呢,手眼通天,串通警方一起欺骗自己。

就这样,她一直闹腾了3个多月,直到去年7月份,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所发布的视频被几家国内知名媒体给转发,然后火爆了全网。

不过随着无锡警方的通报,大家也都看清楚了。

这哪里是什么女儿被侵害了,根本就是被迫害妄想症啊,人家蛋糕店老板啥也没干,怎么就这么倒霉,摊上了你们?

这明摆着就是在诬告诽谤啊。

不过在当时,还是有很多“热心”网友们选择去相信这个妈妈的。

即使警方的通报已经够详细,够清楚了,证据,事实就在眼前,可她们却还是不肯相信。

她们还是坚持一个观点:可是她才三岁半啊,没必要去诽谤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吧? 6park.com

6park.com

听起来似乎是有点道理啊。

可是这么说吧,我和你也是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可我走在街上突然拉住你,我说你想要谋杀我。

什么,你问我有没有证据?

呵,这还需要证据吗?

我们俩素不相识啊,我为什么不去诬赖别人,偏偏要找你呢?所以一定是你干的没错。

大家发现了吧?

这就和我们小时候所碰到的某些混蛋老师一样,你被校园欺凌了,他们却只会冷冷的飘一句:为什么他不找别人,非要找你呢?苍蝇不叮烂肉,你还是好好反思一下自己吧!

这完全就是错误的。

现在是法治社会,讲究的是证据,你无凭无据,怎能如此污人清白?

还好意思说什么三岁的孩子就不会说谎了。

不好意思。

国外有部电影叫《狩猎》讲的就是一个小女孩诬赖她的老师性侵,从而毁掉了这名老师正常生活的故事。 6park.com

6park.com

这部电影里所讲的,和现实中发生在无锡这名蛋糕店老板身上的事情,简直是一模一样啊。

即使警方已经还了蛋糕店老板的清白。

可是那个女童的妈妈,却仍然在网上曝光老板的信息,对他进行污蔑和诽谤。

终于,蛋糕店的老板忍不住了。

他一纸诉状将女童妈妈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停止对自己名誉权的侵犯,以及人格尊严的侮辱,并且赔偿相应损失。

最近,当地法院一审做出了宣判。

法院判令:女童母亲潘某洁停止对蛋糕店老板的侵害,删除相关平台上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公开道歉。

另外,潘某洁还需赔偿老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经营损失费2万元,律师费1万元,共计6万元。 6park.com

6park.com

这次的判决也确实是在意料之中。

毕竟,你凭空污蔑了人家的清白,干扰到了人家蛋糕店老板的生意和正常生活,给人家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难道,就不需要付出相应的责任吗?

恰恰就是因为造谣的成本太低了,某些人又自恃自己是弱势群体,不会受到惩罚,所以才会肆无忌惮。

屡屡在互联网上出现了“以弱凌强”的戏码。

当年川大地铁女的那句:“难道我的权益没有受到侵害,我就不用去维权了吗?”

简直是被发扬光大了。

反正我就是造谣,反正我就是污蔑你,反正我就是撒泼耍赖,看谁能奈我何?

而这一次,蛋糕店的老板却并没有选择息事宁人。

老板的妻子就说了:如果女童的妈妈不履行判决,不肯赔钱的话,我们将继续追究她的责任,虽然蛋糕店已经遭遇了两轮网暴,赔偿的钱比起店铺的损失要少的太多了,但这一次的判决却很重要,因为名誉损失比他们的收入更加重要。

6万块,在现在这个年代虽然不多。

但却非常有意义。

如果每一个被造谣的受害者,都能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都能让那些造谣的某些弱势群体赔偿6万块钱的话。

以后谁还敢再用性别说事,谁还敢在网上疯狂打拳?

大家都是有同情心的,人类天然就是喜欢扶弱胜强,可如果有人利用了大家的这份同情心,以弱欺强的话,那我们绝对不能轻饶。

这不光是关乎公平。

这更是为了其他弱势群体考虑。

今天你造谣人家猥亵了你女儿,查察之下,发现是诬告。

那么明天,如果真的有女孩被猥亵了,大家还会相信吗?

最后受伤的又会是谁呢? 6park.com



喜欢wwwyu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wwwyu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史海钩沉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打开微信,扫一扫[Scan QR Code]
进入内容页点击屏幕右上分享按钮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