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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三魔少不死,天理难容!
送交者: 涉江采芙蓉a[品衔R2☆] 于 2024-03-27 8:28 已读 12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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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网上爆料出的邯郸三个初中生谋杀同学的事情,一直都牵动着无数人的心。我也关心着事情的进展,可又怕去了解更多的细节。因为遇害的那个孩子实在是太惨了,施害的孩子实在是太残忍了。无论是受害者还是施害者,对我造成的心理冲击都让我难以承受。在我的意识里,孩子是和天真烂漫、调皮捣蛋、懵懂无知这些词汇联系在一起的。三字经上说,人之初,性本善。这个说法,我从来都不认同。但,我虽不认同每个孩子天生都很善良,我也无法想象这么小的人就能如此毫无人性。三个杀人犯在整起事件中所表现出来的处心积虑、穷凶极恶、残忍至极和冷酷无情,使你很难将他们与“孩子”这两个字挂上钩。可见有些孩子是孩子,有些孩子,天生就是恶魔。每当想起死者王子耀的惨状,我就会感觉心揪在一起。正常人谁没有同理之心?我也是孩子的父亲,这样的残酷经历如果落在自己孩子身上,哪怕是设想一下,我都会恐惧得无法站立。我相信,很多为人父母的人都能感同身受。

这件事,触碰到了千千万万个家长的底线。我们的孩子都在上学,也有可能遭受同样的厄运。大家都在等着一个公平的结果,但是又都在担心结果不会公平。是啊,当今的时代,号称法治社会,可是很多法律貌似神圣的法律,执行起来却相当让人无语,只能苦笑。比如这个《未成年人保护法》,听起来真是高大上,却几乎沦为了未成年罪犯保护法了。法律无外乎人情,也就是说,法律根本上是要符合大多数人心中认同的道德准则,才能让人服气。那些以法律和正义捍卫者自居的庙堂之上的人们,请扪心自问,这样一种偏离了法律本质精神的所谓法律和执法,对得起你们读得那么多书和自己的良心吗?

校园霸凌的星星之火,终于发展成为了杀人不眨眼的燎原之势。但校园霸凌,只不过是人类社会中无数的恶事之一角而已。在你我的生活中,我们天天面对恶人恶事。它们大多数来自于宫全力,来自于掌握宫全力的恶势力,来自于仗势欺人的流氓走狗们。它们说:你要是没碰到那个老人,你干嘛扶她?所以要判你有罪;我们想:以后我不扶老人就是了,算了。它们说:湖心雨是自杀;你我想:反正不是我的孩子,你说是自杀就是自杀呗,算了。它们说:张扣扣应该判死刑,你我想:反正不是我的孩子,虽然他是为母报仇,但是好吧……算了。它们这么说,我们不服,但是认了;它们那么说,我们不服,但是也认了。它们随便解释法律,随意篡改规则,随心所欲执行惩罚,哪怕再无耻下作脑残的判决,我们总是忍让、退缩,因为我们奉行的原则是:只要我自己不是那个倒霉蛋,就好了。

可是你安全了吗?羊群里的羊再多,最后每一只都会被宰杀。只要它们具有可以随意处置你的权力,早晚有一天,某一种厄运和不公就会落到你的头上。我们都应该想想,我们是怎么让这个社会的底线倒退到了低得令人发指的程度?我们是不是在如同温水煮青蛙的过程中一点点向罪恶妥协从而让渡了我们的权利和丧失了我们的安全红线?我们是不是在一次次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明哲保身中沦落到了今天人人自危的局面?一退再退,终于到退无可退了。

守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年龄不能是罪恶的护身符。如果法律不适应现实,那就修改法律。你不要和我说什么:法律是神圣的,不能随便修改。放屁!在我可爱的祖国,宪法都可以被随便修改,请问,一个未成年保护法有什么不能被修改的?何况它还具备明显的缺陷!我坚决要求判这三个还没有成年的恶魔死刑。而且我建议特事特办,采用五马分尸、腰斩、凌迟、投入硫酸池子、活着扔进化粪池、活埋,或者学学殷纣王和苏妲己,把它们扔进虿盆,或者将它们洗干净绑在木桩上生鲜烧烤(炮烙)等方式,将它们虐杀死,为的是让它们在死前,充分感受死亡带给它们的痛苦和恐怖。这一方面告慰那个惨死的孩子的在天之灵,另一方面要让所有潜在的恶魔们都知道,什么叫血债血偿,什么叫以牙还牙。

如果它们被法律轻易放生,我会让我的孩子去练习搏击术,强身健体,并且我要这样教育我的孩子如何使用武力:如果有人胆敢欺负你,你一定要毫不迟疑地立刻打回去。如果他吓跑了,他以后不会再敢招惹你,你可以放过他。如果他胆敢负隅顽抗,你可以持刀扎瞎对方的眼睛,可以猛击他的太阳穴,可以踢碎他裤裆里的王八蛋……总之,找尽可能一击致命的部位发动反攻。不要怕杀死他,我宁可你去坐牢,到铁窗前去探望你,也不想到你冰冷的坟前哭泣。何况,这个社会的法律,会保护活下来的那个人,哪怕这个人其实是个魔鬼。所以,什么都不用多想,最重要的是,你要活下来。

杀恶人既是善念。它们不死,将来放出来,会枉死更多无辜的生命。放了他们,就等同于谋杀。所以,我必须发声,因为我怕就差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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