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博论天下首页]·[所有跟帖]·[ 回复本帖 ] ·[热门原创] ·[繁體閱讀]·[版主管理]
中国车祸死亡人数占全世界16%
送交者: Berlusconi[☆★声望品衔7★☆] 于 2021-12-24 9:05 已读 1831 次  

Berlusconi的个人频道

中国车祸死亡只算车祸发生7天内死亡的人数,比如你被车撞了,当场死亡,或者当年内算第一天,7天内死亡,属于车祸导致的死亡。如果7天后死亡,属于非自然死亡,不属于交通事故。 6park.com

美国可能一年内都算
据美国IIHS统计,年度全世界死亡率最高的几款车居然有四款在中国有售
-------------------
车祸猛于虎,每天全世界都会有车祸发生。


但不知从何时开始,中国成了全球开车最危险的国家之一,在车祸死亡人数的统计中,我国却以全世界3%的汽车保有量创造了全球16%的死亡人数。不是崇洋媚外,而是与多数发达国家相比,这个数字实在高的可怕...
..


而在多数网友眼中,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几乎都被归咎于交通参与者们的素质问题,比如司机开车不讲规矩、行人肆意乱行等等。不可否认,这的确是占很大一部分原因,但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因素吗?难道车祸死亡率高,都是因为民众素质问题吗?

很显然不只是这样,下面这些因素,同样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

1.驾驶知识的匮乏

尽管目前的驾校已经越来越规范,但在一些小城市依然有一些驾校不是那么的负责任,学员开车、教练睡觉的情况也是常事。


而这些驾校往往只看重盈利,在学员培训方面只是应付。要知道“能开车”和“会开车”是两个概念,驾驶技术是需要一定时间慢慢积累而成的,而有些教练只是将经验直接传授给学员,却忽视了实践的重要性。


而在美国,教练在第一堂课就会告诉学员们:后45度左右的地方是后视镜的盲区;如果需要变线,一定要在后视镜中看到后车的前轮才可以变线。


而对于远光灯,每一位美国司机都明白,起雾时不能开远光灯,这样反而更影响视线。其次,不到万不得已他们不会开远光灯,因为他们都知道开了远光灯自己也会有危险。


而这些安全知识,我们在学车时只要通过机考,就没有人再跟你强调了。教练们更多强调的是“眼明手快”,似乎在面对那些肆意变线和滥用远光的司机面前,我们只有反应快才能保证自己的安全。

2.警示工具不合理


出了事故怎么处理?在我们的认知中,使用三角标志或雪糕筒是必不可少的。但实际上这些工具在夜晚和雨、雾、雪的天气下并不显眼。放在路边容易被忽视,放在路中间又容易造成车祸。所以这些工具都不能让交警和司机完全规避危险。

而在一些欧美国家,交警在至少200米以外的地上放置防风蜡烛或其他显眼的工具,这样一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事故二次发生的概率。

3.违章处罚不严


我们都知道很多人是因为国内的违法成本太低,所以才肆无忌惮的违反交通规则。而美国的违法成本让司机们在驾驶时都非常小心,因为美国的交警多为流动执法,说不准从什么地方就会出现,让你不敢有侥幸心理。


以加州为例,血液中含量达到0.08%就会被算成酒驾。酒驾的司机会被带到警局,除了保释金,还要交拖车费,存车费,还有罚金等费用。情节严重的还面临监禁、吊销驾照之类的处罚,所以美国酒驾人数比国内要少得多!由此可见,国内目前对于酒驾的处罚还是不够重。

4.路口交通混乱


我们经常能看见交警在路口指挥交通,那么为什么在明明有红绿灯的情况下,还要用交警来指挥呢?很简单,因为每年国内车辆的增加数量远超过交警编制!


美国曾用一周的时间调研了交通事故率最高的10个十字路口,得出的结论是这些路口的红绿灯设置不合理,高度过低。在改善之后的第二年,这些路口的交通事故减少了约15%!

如果中国也能重视交通设备的合理性,我认为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减少拥堵局面和交通事故。

总结:国内的交通事故每天都在上演,我们不能片面的全部归咎于交通参与者的素质,除此之外还有驾驶员对驾驶知识匮乏、安全防范意识低以及交通设施管理落后造成。

喜欢Berlusconi朋友的这个贴子的话, 请点这里投票,“赞”助支持!
[举报反馈]·[ Berlusconi的个人频道 ]·[-->>参与评论回复]·[用户前期主贴]·[手机扫描浏览分享]·[返回博论天下首页]
帖子内容是网友自行贴上分享,如果您认为其中内容违规或者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核实后会第一时间删除。

所有跟帖:        ( 主贴楼主有权删除不文明回复,拉黑不受欢迎的用户 )


用户名:密码:[--注册ID--]

标 题:

粗体 斜体 下划线 居中 插入图片插入图片 插入Flash插入Flash动画


     图片上传  Youtube代码器  预览辅助

手机扫描进入,浏览分享更畅快!

楼主本栏目热帖推荐:

>>>>查看更多楼主社区动态...






[ 留园条例 ] [ 广告服务 ] [ 联系我们 ] [ 个人帐户 ] [ 版主申请 ] [ Contact us ]